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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简报(第二期)

更新时间:2024-06-28

为保障向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科学、有效地开展,提升普查队员的理论知识水平,向阳区于2024年二季度精心组织了一次针对普查队员的理论知识培训,这是向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。

以训筑基强保障,聚焦核心抓重点。此次培训于2024年6月28 日在向阳区政府会议室举行。 培训内容丰富且具有针对性。一是不可移动文物分类标准。常见的不可移动文物类型包括古遗址、古墓葬、古建筑、石窟寺及石刻、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。分类依据主要基于文物的年代、功能、建筑风格、历史意义等因素。二是文物保护法规。重点讲解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《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等法规条款,为普查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。三是文物普查方法与技术。包括实地调查方法,如如何进行文物的现场勘查、测量和记录;等在文物普查中的运用,提高了普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。

学用结合促实干,助力普查谋实效。此次培训,普查队员们系统地学习了文物普查的理论知识,提升了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。队员们表示,将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普查工作中,确保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。展望后续的普查工作,此次培训为向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,相信在全体普查队员的共同努力下,向阳区的文物普查工作将取得丰硕的成果,为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作出重要贡献。

 

 鹤岗市向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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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审:王  

二审:张  

三审:张士良